参考消息网9月9日报道据塔斯社9月5日报道配资首选门户网站,俄罗斯联邦安全局公布了有关日本反间谍机关计划在与苏联交战时大规模秘密处决伪满洲国“危险分子”的秘密文件。
据俄罗斯联邦安全局社会联络中心介绍,纳粹德国开始进攻苏联后,日本根据与德国政府签订的协议加强了对苏战争准备,制订了入侵苏联的计划,并预定于1941年9月前完成所有准备工作。
1945年8月日本关东军被击溃后,苏联国家安全机关获得伪满洲国日本反间谍机关(宪兵队和警察队)的大量档案文件。在整理“抚远国境警察队”特别处的档案时,苏联国家安全机关发现了一批1941年至1944年的文件。文件内容显示,伪满洲国曾伙同日军派驻机构准备对“战时危险分子”(即涉嫌从事反日活动的人员)实施大规模秘密处决。
根据俄联邦安全局公布的鄂木斯克州联邦安全机关档案《关于日本反间谍机关在满洲里为在与苏联发生战争时大规模处决“战时危险分子”所做的准备》的说明材料,1941年初,伪满洲国治安部特别办公室制定了《战时危险分子分类基本条例》,并将相关人员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
“甲”类包括“不能用于对付敌人或被招募加入己方”的在押外国人、“在外国工贸公司或宗教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的外国间谍机构人员”,以及“效力于外国间谍机构或涉嫌从事间谍活动”的伪满洲国居民。在战时,此类人员无需审判即应秘密处决。“乙”类为需在逮捕和调查后对其作出处决或策反决定的人员。“丙”类为应驱逐出境的人员,他们是一些“本应予以肉体消灭”但出于国际方面考虑而不宜杀死的外国人,如外交及领事机构工作人员。
展开剩余49%1941年7月,这份条例被下发至伪满洲国县级警察机关,同时下达到那里的还有关于“如何在发生战争时处决‘甲’类人员”的指示。
日本反间谍机关还虚伪地建议慈善组织帮助被处决人员的家属和亲友,以便尽可能长时间地隐瞒大规模处决活动,并避免造成伪满洲国居民不安。苏联国家安全机关获得的文件中写道:“在实施‘严惩’(即处决——本网注)后……应全力确保死者的任何物品或其他可能成为证据的东西不被留下。如果他们的家人或其他亲属陷入困境或感到不安,必须联系相关分配机构以向他们提供物质帮助,也必须对其开展安抚工作。”文件还要求“采取措施以避免在居民中造成紧张和不安,防止引发谣言和逃跑,杜绝错误逮捕名单以外的人员”。
相关“特别行动”的实施计划不断得到完善和补充。1943年8月,伪满洲国三江省保安局局长指示各县警察机关报告其实施处决的地点、方式和人员。东安镇和海清国境警察队队长建议在远离居民区的偏僻地点以枪决方式实施“严惩”措施。庆德里(音)国境警察队队长提议,“为最大限度确保保密”,应采用斩首方式实施处决,但需准备好毛瑟枪以防止处决对象逃跑。根据这些建议,伪满当局1943年11月制订新的“战时危险分子处理计划”。
该计划写道:“为确保此项活动秘密进行,应利用月夜(实施处决)。如果没有月光,则应在黎明或黄昏实施。处决方式为用刺刀刺杀或用日本刀斩首。应尽量避免开枪。”
1944年9月配资首选门户网站,为进一步强化保密,日本将文件中的“严惩”一词改为“甲措施”。苏联红军击溃关东军的行动阻止了这些计划的实施。(编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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